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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冬季節享用熱騰騰的火鍋是ㄧ大享受,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之食品衛生與安全,專案執行市售火鍋料及沾醬檢驗,本專案抽驗主要對象為本市大賣場、超市、火鍋店、餐廳、餐飲連鎖店、傳統市場…等,抽驗種類及檢驗項目分別為魚肉煉製品 (防腐劑、著色劑、硼砂、過氧化氫)、沾醬 (防腐劑、著色劑)、米血糕 (防腐劑)、蔬菜 (農藥殘留),共計抽驗 76 件,共有4件分別檢出過氧化氫、及包裝標示不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不合格之 4 件火鍋料產品,除通知北市販售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不得販售外,並已移請所轄臺北縣、高雄市及彰化縣衛生局分別依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12 條及第17條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之罰鍰,檢驗不符規定產品並令其沒入銷毀。同時更呼籲本市進貨商應慎選合格來源廠商,以確保產品品質安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過氧化氫 (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使食品有Q感等用途,一般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 (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食用了可能會引起噁心、嘔吐、腹瀉等症狀,另外過氧化氫具有強氧化力,可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建議消費者可藉由開水烹煮並將鍋蓋打開揮發水蒸氣後再以多量水浸泡,並經常換水,就能將殘留之過氧化氫轉移至水中,達到去除過氧化氫的效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於選購火鍋料產品時,應多花一點時間注意魚肉煉製品或其他需冷藏的食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購買後亦應置於低溫下保存,以避免產品因貯存不良而變質、儘量選用包裝及標示完整之產品或選購自然原色食材並適量食用。消費者在購買時勿以產品之色澤為取向,對於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太多的食品,在選購時要提高警覺。此外,食品製造業者製造食品販售時應依本國法律規定辦理,且就該產品內容應負保證責任,販售業者應向來源清楚且製程合法之廠商進貨,以確保消費者之食品安全與本身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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